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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宣判 社會局精進計劃推動落實 盼中央地方一同守護兒少
2025/5/14

 

 【記者洪俐婷/綜合報導】受大眾關心的「剴剴案」,日前臺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嫌起訴劉姓保母姊妹,經由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後,於13日宣判,劉彩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則是判18年,創下虐童案刑期最高紀錄。市府支持司法從重量刑,伸張公義。

 面對「剴剴案」,沒有人是局外人。剴剴個案情形特殊,剴剴因原生家庭無法照顧,由居住地新北市社會局服務,轉介中央委託之兒福聯盟提供收出養服務,後續由兒福安置於臺北市劉姓保母托育場所,整體過程涉及到中央收出養管理辦法、地方社福以及托育一線處遇。除了司法重判彰顯公理正義,更重要的是中央地方如何一同努力,在法制面以及行政執行管理面持續修正研議,一同攜手守護兒少。

 蔣萬安市長在得知案件的第一時間就高度重視並要求社會局全面清查狀況,提出策進作為,社會局介入處置、調查,並對涉案居家托育人員依照兒少權法處以行政罰,除公布姓名外,二人各處以最高行政罰鍰60萬元;市長去年宣佈的七加一改革守護計畫,每一項都確實推動落實且114年持續精進辦理,包含保母訓練強化並增加回流訓練113年底辦理4場次、無依兒童增加出養前訪視頻率、三方共訪機制、全日托一年六訪、113年12月辦理優質保母表表揚,未來將每兩年辦理一次、居托人員協力圈計畫113年辦理116場、托育人員紓壓113年辦理6場次。除原七加一改革守護計畫,社會局也滾動研議其他相關策進作為,包含提升訪視敏感度訓練、居家托育人員緊急救護機制、設計職業登記前訪談問卷等等規劃。

 惟目前中央尚未將一年六訪、三方共訪入法或決議,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正案也尚在程序中,待中央修法通過,本市亦將配合辦理並持續精進努力守護兒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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